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入冬后,气温下降,全校用火用电量明显增大,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消防安全,现将冬季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班级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入冬以来的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的排查各自所辖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情况,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二、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附近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各部门、各班级要对辖区内设置的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发生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并确保完整好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

四、各部门、各班级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不得在办公室、教室教师宿舍等公共场所使用电吹风电暖气电热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动用明火取暖;不得在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使用电饭煲等家用电器;学生不得在寝室吸烟、使用热得快电热宝电热杯电褥子电吹风电夹板充电台灯等电热器具,严禁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源线、电插排、插座等行为,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五、教学或冬季施工装修等单位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学校综治办,经审批并采取确保防火安全后方可进行。

    六、各部门、各单位使用燃气设备的要进行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校园清扫部门要对落叶干枝垃圾堆垃圾桶等杂物及时清理,避免人为因素引发火患;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焚烧杂物等易燃物品,确保防火安全。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存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使用,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芜湖徽文中学综治办

                               20171215

校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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