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徽文中学教职工进修制度
芜湖徽文中学教职工进修制度
一、进修方式
1、攻读在职研究生。目的是改善师资结构,增加高层次学历的教师比例,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攻读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与学校所需要的专业对口;攻读学位的进修为在职。
2、其他各类培训(含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专业领域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等),目的是扩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教学业务和管理能力。
二、对象和条件
1、学历进修:报考对象是在学校从事一年以上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达到规定的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的教师。
2、总裁班、研修班等:根据相关学校及企业举办的培训班及学校骨干人员的需求统筹安排。
三、申请程序
1、凡符合进修条件的教师需在报名前一个月填写《教师进修申请表》,教研室与年级部领导在申请书上签署具体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核。
2、人事处根据其个人条件及进修专业、学校等,审核研究各部门进修申请并报校长批准后,情况反馈给系部。
3、人事处负责与外出学习教师签订服务协议。
四、相关要求
1、进修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进修学校的规章制度,若因个人原因受到退学、开除学籍或法律制裁等处理而不能完成学业的,学校不予报销进修学费。
2、教师在进修期间,一般不得自行调整进修内容。确有需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年级部签署意见,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
3、学校出资培养的教师,必须为学校工作一定年限:以本科引进后考取硕士研究生(在职)的,毕业后服务三年。
4、凡进修未经许可且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或私自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不享受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福利,且学校有权决定第二年不再聘任。
五、学费报销
符合条件的教师且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攻读在职硕士的,毕业后凭《教师进修申请表》、学费发票、服务协议书、毕业证书等资料,申请学校给予学费报销,报销比例按照毕业后三年服务期,每年报销总学费三分之一。
六、附则
1、中层干部、其他在职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及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